进口时交纳的消耗税可否抵扣?
消耗税是价内税,进口应税消耗品的消耗税间接计入储本,不得抵扣.
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耗物资,用于间接出售,间接计入本钱,不的抵扣.用于持续加工应税消耗品,单列 应交税费-应交消耗税,加工完成后出售时,予以抵扣.
本人生产的应税消耗品,作为制品时,计入本钱.作为制品的一部分时,单列 应交税费-应交消耗税,完成后出售时,予以抵扣.比如烟厂生产的烟丝.
进口的应税消耗品的计税办法
(1)接纳从价定率计税办法盘算应纳消耗税税额的, 该当以构成计税价钱为计税根据,按照实用税率盘算应纳税额.
应纳税额盘算公式:应纳税额= 构成计税价钱X 消耗税实用税率构成计税价钱= ( 关税完税价钱+ 关税) + ( 1 - 消耗税实用税率)
(2)接纳从量定额计税盘算应纳消耗税税额的, 该当以海关审定的应税消耗品进口数目为计税根据,按照规则的税额模范盘算纳税.
(3)接纳复算计税办法盘算应纳消耗税税额的.
构成计税价钱盘算公式如下:构成计税价钱= ( 关税完税价钱+ 关税 + 应税消耗品进口数目 x 消耗税实用税额模范)+(1- 消耗税实用税率)
以上便是小编为大众引见的关于进口时交纳的消耗税抵询题目,置信大众看完曾经有所理解,更多的财政知识,欢送继续关注陈老师东莞会计培训。
教研组专门设计适应本土企业需求的教学课程
聘请多年经验的会计主管担任老师,学以致用
理论与实操相结合,重点培训学员的实操能力,即学即上岗
安排老会计一对一指导学员实操
为企业推荐优秀学员,保证就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