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东莞会计培训学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,东莞会计培训人员填制会计凭证,,字迹必须清晰、工整,并符合下列要求:
(l)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,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(如人民币符号“¥”)或者货市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。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问不得留有空白。凡在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写有币种符号的,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(如人民市“元”)。
(2)所有以元为单位(其他货币种类为货币基本单位,下同)的阿拉伯数字,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,一律在元位小数点后填写到角分,无角分的,角、分位可写“00”或符号“一一”,有角无分的,分位应写“0”,不得用符号“一”代替。
(3)汉字大写金额数字,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,如零、壹、贰、叁、肆、伍、陆、柒、捌、玖、拾、信、仟、万、亿等易于辨认、不易涂改的字样,不得用零、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或另、毛等简化字代替,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。
(4)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,在“元”或“角”之后应写“整”或“正”字;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,分字后面不写整”字。
(5)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,应当加填货币名称(如“人民币”三字),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。
(6)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“0”时,大写金额要写'·零”字,如人民币101.50元,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佰零壹元伍角整。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“0”时,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“零”字,如¥l004.56,汉字大写金额应写成壹仔零肆元伍角陆分。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为“o”,或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”,元位也是“0”,但角位不是“0”时,汉字大写金额可只写一个“零”字,也可不写“零”字。如¥1680.32,汉字大写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個捌拾元叁角贰分。又如¥1 600.32,汉字大写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元叁角贰分,或人民币壹仟陆佰元零叁角贰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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